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规〔2024〕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5年岗位开发安置计划>的通知》(临就业劳办〔2025〕4号)文件规定,结合罗庄街道实际,现面向全街道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2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3、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安置对象为农村困难群体。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如参加公益岗需按规定退出低保。 3、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在16周岁以下;“二孩妈妈”指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不以是否自行耕种土地、以土地入股分红、承包、转包或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身份等情形作为认定条件。 (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财政供养人员及村干部的直系亲属确因家庭困难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增设报名申请事前说明事项,需经本人提交申请,经村居初审、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五)对有工商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公司董事、监事、理事、单位在职职工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社保、下同)、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和已经从事城乡公益性岗位期满的,以及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在安置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3日-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 城镇公益岗:罗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宝泉路中国工商银行斜对过)。 乡村公益岗:报名人员所属村居居民委员会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材料: 城镇公益岗: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等常住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及其所属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相关材料(如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生证明等),填写附件2《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在表内)、附件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5《个人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到罗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服务窗口提出安置申请。 乡村公益岗: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等常住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及其所属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相关材料(如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生证明等)到所属村居提出安置申请,填写附件4《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在表内)、附件5《个人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由村居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街道人社所审核。 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4、其他事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街道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调剂岗位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及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民主评议 (四)结果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街镇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经区级复审通过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人社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 街道统一组织,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按照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不少于2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七)组织上岗 培训结束后,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五 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严禁出现顶岗、替岗、冒领、吃空饷等问题,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1、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四)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0539-7366013。
附件: 1、2025年罗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总表 2、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3、城镇公益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5、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云智数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00726号-2
地址: EMAIL:fan@jiluchengshi.com
Powered by PHPYun.